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一篇
根据你行于____年__月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放于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抵押品,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货币及金额___,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全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的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声明:
(1)本抵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抵押书将继续保持有效。
(2)你行对本抵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若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抵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抵押的定期存款。
抵押人______
公司(公章):
授权人(签章):
法定地址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二篇
委 托 人: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账 号:
借 款 人: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银 行:
账 号:
受 托 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邮 政编 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 ,金额 (大写)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二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 ,金额为 (大写) (小写: )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 .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 .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五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五条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六条 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七条 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九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一零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五章 委托贷款的偿还
第一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 ;偿还方式为下列第 项:
一.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 一年以上的贷款,按 结息,利息支付日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 ,到期结清本息;
三. 其他: .
第一二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一一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
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一三条 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一四条 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三零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担保
第一五条 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 项:
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 编号为 担保字第 号《保证合同》;
□ 编号为 担抵字第 号《抵押合同》;
□ 编号为 担质字第 号《质押合同》;
□ .
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第六章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一六条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 .
第一七条 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 项约定办理: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其他 .
第一八条 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第七章 委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一九条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并自行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委托人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二零条 委托人保证其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其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一条委托人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委托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委托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二条委托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委托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委托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委托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二三条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二四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的手续费。
第二五条 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二六条 委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委托贷款发放前将自有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贷款发放金额。
第二七条 委托人声明: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贷款金额、用途、利率、贷款期限等均经委托人确认。
第二八条委托人承诺: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八章 借款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二九条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零条借款人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与能力,并已办妥对借款人而言属于必要的批准、登记、备案手续;代表借款人签署本合同的签署人已获借款人的正式授权,有权代表借款人签署及递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关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三一条借款人签署、递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不违反任何借款人已经签署、递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协议,且不违反借款人的任何义务或任何管辖借款人及其财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违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组织文件。
第三二条就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断本合同项下的风险或决定是否签署本合同、是否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行动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尽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资料、陈述、说明、解释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证所提供的一切书面文件均真实、完整、有效。
第三三条截至签署本合同时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签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责任的、任何针对借款人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诚信原则已合理预期直至贷款发放日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隐瞒任何业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事件。
第三四条 借款人声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声明及保证
第三五条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委托贷款经营资格。
第三六条 已发放的委托贷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归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受托人不承担委托贷款的任何风险。
第三七条受托人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对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五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支付了其应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应于到账后五日内划至委托人账户。
第三八条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划付利息收入时,应依法履行为委托人代扣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受托人实际划付给委托人的利息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第九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九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第四零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三十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十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一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一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十章 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第四二条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第四三条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五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二.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三.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四. 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五. 发生本合同第条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六. 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七. 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八. 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第四六条 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二. 按照本合同第条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三. 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四.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五. 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四七条 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二. 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三. 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四八条 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 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二. 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三. 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四九条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一四条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 项处理:
一. 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 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 %支付违约金;
三. 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第五零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五一条 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第五二条 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第五三条 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第五四条 本合同适用_法律。
第五五条 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五六条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章 其他
第五七条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五八条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一)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二)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三)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四)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五九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第六零条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第六一条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六章 附件
第六二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一. 委托贷款业务委托书 ;
二. 委托贷款通知书;
三. 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率调整通知书。
第十七章 附则
第六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六五条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六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签订。
委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三篇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
贷款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借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细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
借 款 合 同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申请借款,贷款公司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_合同法》、《_担保法》、《_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公司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保证金
借款人向贷款公司一次性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人归
还借款时支付利息和其它费用的保证。保证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利息及费用进行计收抵扣(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六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罚息和复息的计算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按照固定利率,上调时相应上调、下调时保持不变。
、本合同项下逾期借款的罚息利率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浮_____%。
、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罚息_____%。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罚息利率,按本条款执行。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同时出现逾期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贷款公司按二者中较高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依次类推)。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息,复息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执行。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对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
率计收复息。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实行利随本清。
第七条 提款
、借款人提款前,应当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公司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若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有担保的,则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担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未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事项。
、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缴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费用保证金。
、已按贷款公司要求提供办理借款的其他相关材料。
、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款。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
、借款人提前归还本金的,应当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一五个工作日向贷款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后,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方式为担保借款的,担保方式双
方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第十条 借款人权利和义务
、有权向贷款公司了解有关信贷政策、利率政策等。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应当提前三零日书面通知贷款公司并征得贷款公司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借款如采用担保方式的,如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公司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公司的要求另行提供贷款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
、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向贷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所需书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条 贷款公司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应当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向贷款公司提供的一切书面及文字材料,随同借款合同存档保管,不再退还借款人。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公司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公司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贷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
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小写)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从_______________开始。
第三条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届满,一次性还清。
第四条借款利率:
年利率:_______%(大写: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使用_________作为抵押_________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贷款金额后,应向甲方开具收据;乙方全额归还应付甲方的贷款款项及利息后,甲方应归还借据或出具收据,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甲乙双方的银行账户交易并不是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律依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申请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_________单位担保,并经_____________批准,向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借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工程需要。甲方违反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百分之五十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___年_____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借款利率,月息为_______‰;年息为_______%(如国家利率调整:一.利率不变;二.相应调整),按_______计收利息。贷款逾期不还,按国家规定的相应贷款利率加收百分之二十利息。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账户中扣回。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如未能按期向借款方提供或借款方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提用借款,都应视违约,并视违约天数、额度,每天按_______付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贷款合同范本 第六篇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三、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五、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六、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七、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八、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二、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