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就范文网 简历合同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双方联营合同范本怎么写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双方联营合同范本怎么写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 第一篇甲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乙方: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 第一篇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_____品牌女装,总投资为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装修费、货款、雇员费用等),详细投资明细及所购固定及非固定资产明细见协议附件。如该投资金额不够,可追加投资,但最多不超过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的`投资款必须到位,否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_________,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选聘财务人员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财务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每月______日为签字日,顺延______日之内不签则视为认可。

二、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对每个季度经营所获得的纯利润,于下一个季度末双方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的部分利润用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三、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维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四、成本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双方各承担______%(如:包含但不限于雇员费用、水、电费、暖气费、营业税等)。

五、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如投资额不抵亏损金额,其他投资人拥有追回其应承担金额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部分。

一、合作区域:_______________(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品牌女装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合作场所:号底商(约______㎡)。(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仅限于本地点,可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四、连续亏损_____月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二、合作终止时,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一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清算时,墙面、地面、屋顶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价,不参与分配)

三、合作终止时,品牌价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 第二篇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一、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一、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二零%;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八零%。

二、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一、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二、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一、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二、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一、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二、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三、甲、乙双方在每月的一-五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四、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一、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四零%、乙方占六零%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二、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四零%、乙方承担六零%。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一、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二、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四、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五、支付合伙债务。

六、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一-五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一、需承认本协议;

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名称;

二、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七、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二、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一、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二、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一五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一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四、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五、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二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二、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四、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五、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乙方(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双方联营合同范本 第三篇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双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资金优势,合伙成立、经营一家饭店,为顾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饭菜和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和经营场所地点

一、合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场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的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一、甲、乙双方以现金共同出资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二零%;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八零%。

二、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各自的出资存入以甲方名字开设的银行存折(开户名称: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权。一方逾期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十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六条饭店品牌

一、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为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品牌。

二、甲方保证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该品牌能由甲、乙双方成立、经营的饭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该品牌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品牌禁止

一、在合伙期间,甲方不得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如违反约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二、在合伙期间,如发现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广西南宁市各城区成立、经营饭店,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就他人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条合伙财产

甲、乙双方的出资、以合伙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为合伙财产,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

第九条财务收支

一、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一切款项的收支,必须如实记帐。

二、在成立、经营饭店过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财产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项,必须事前征得对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对方认可,否则,以私自侵占论。

三、甲、乙双方在每月的一-五日对上个月饭店的收支帐册等财务资料共同进行核查,并就核查结果形成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由双方共同签名确认,双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财务人员保管。

四、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响正常财务工作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饭店的收支帐册进行核查。

第十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一、利润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四零%、乙方占六零%的比例进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双方每隔________个月进行一次分配。

二、亏损分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方承担四零%、乙方承担六零%。

第十一条合伙事务执行

甲、乙双方决定由甲方担任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事务,其权限为:

一、办理饭店成立的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证照手续。

二、对日常合伙事务进行全面管理;

三、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四、订立经营价格,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五、支付合伙债务。

六、其他合伙事务。

乙方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甲方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并且甲方每月一-五日要向乙方报告一次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一、需承认本协议;

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需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约定或法律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对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重大事项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名称;

二、改变合伙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七、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应归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赔偿;

二、禁止甲方或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广西南宁市城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经营范围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甲、乙双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五条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一、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二、清算人由甲、乙双方担任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一五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一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四、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十条第一项的办法进行分配。

五、清算时合伙如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十条第二项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缴付出资或未足额缴付出资的,按第五条第二项的约定处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按退伙处理;

二、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未约定,甲、乙双方又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国家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四、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对方收存。

五、本协议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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