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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第一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以下。

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第一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重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律师法》、《_民事诉讼法》、《_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就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

二.二审;

三.执行;

四.再审;

五.。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本条所列第项:_________________

一.特别授权:_________________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

二.一般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关于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三.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一/四~

五.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的编号为。

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七.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二.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三.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四.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五.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_________________(一)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二)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三)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六.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八.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

二.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_________________

~二/四~

(一)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的一零%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二)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三.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四.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三/四~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一.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重庆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第二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传真: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二,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二)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m二,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一、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二、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务代办合同范本 第三篇

代理机构:人才交流机构(简称甲方)

委托单位:单位(个人)(简称乙方)

个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人事代理计人(人事代理人员名册附后)。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托代理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乙方要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项目:

一、人事档案管理;二、聘用或劳动合同鉴证;三、户籍党籍管理;四、身份管理;五、职称评定;六、社会保险;七、出国出境、考研政审;八、档案工资调整;九、人事关系接转;一零、人事政策咨询;一一、人才素质测评;

一二、协调流动争议;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一、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础上的具体义务。

二、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甲方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一、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材料;

二、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三、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人事档案一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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