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塔吊合同范本
出售塔吊合同范本 第一篇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所需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项目进行招标,确定乙方为供货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合法利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一、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需满足一下要求:
一、 QTZ-四零 塔机用电缆线按一一二米配臵,钢丝绳按三八零米配臵;每台 塔机用电缆线按一四零米配臵,钢丝绳按三八零米配臵;
二、、合同单价包含材料、机械、设备、装车运输、税金、安装方案的提供、指导调试等费用;
三、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更换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须六小时内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二日内提供,大件特殊配件三日内提供。零配件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单价明细表。
二、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及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深圳市安检站验收要求,并承担产品质量保修期间的质量责任。适用于本合同的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GB一零零五七《塔式起重机检验规则》;二、GB/T五零三一-九四《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三、GB九四六二-《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四、GB五一四四-九四《塔式起重机安全章程》;五、JG/T五一一二-一九九九《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六、JG/T五零八二一-《建筑机械设备焊接通用技术条件》;七、JCJ三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章》;八、GB/T一三七五二-九二《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九、GB/T一七八零六-一九九九《塔式起重机可靠性试验方法》;一零、GB/T一七八零七-一九九九 《塔式起重机结构试验方法》;一一、JC/T五零三七-九三《塔式起重机分类》;一二、JC/T五三-一九九九《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一三、JC/T五四-一九九九《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一四、GB/T八九一八-一九九六《钢丝绳》。
出售塔吊合同范本 第二篇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塔式起重机(下称塔吊)租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号为塔吊台。租赁期从正常运转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报停)。乙方租赁起算日期为乙方签名 。
二、本塔式起重机租赁价格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员安装,乙方承担进场费,出场费,安装费,拆卸费,验收费计每台元,合计元。上述费用。甲方应具有塔机合法有效的资料,乙方应做好塔吊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路道和电源等。
五、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相应塔吊的基础图。由乙方负责购买基脚螺栓(双螺帽)和塔吊基础的施工或租赁,并验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质量造成损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乙方应做好塔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塔吊的操作和保养。乙方应聘用具有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塔机驾驶员,塔机不得违章和带故障运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证性能良好。甲方承担塔吊的正常磨损和日常维修。甲方在此项工程,每台塔机提供一根新的主钢丝绳,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八、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租赁,转让,抵押。租用结束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结算租金。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权停机直至拆除塔机,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合同签订:
日期:年月日
出售塔吊合同范本 第三篇
承租方: (以下简称 甲 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 乙 方)
根据《_合同法》、《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塔机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租赁设备概况
第三条 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本合同为固定租金合同。
塔机进出场费:三三零零零元/台。(包含安拆、运输、检测及二零T以下吊车费),在塔机安装完后当天甲方支付给乙方。
合同月租金:人民币二三五零零元/台·月(含:操作人员工资:六五零零元/台·月)
注:月租金费包括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附着锚固装置(标准附着锚固拉杆长度为米,超过该长度由甲方负责)、标准节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塔机吊钩以上所有设备的维修、定期保养、配件更换及塔机配重供应的费用和确保每台塔机配备二名司机及一名地面指挥人员的人工费。该等费用发生时均由乙方负责支付。
费用支付
费用计取时间
塔机从安装验收合格甲方书面通知启用塔吊起至甲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
不足整月计费方式
不足整月的按照对应塔机日租费乘以租赁天数,日租费等于对应塔机的月租费除以三零天。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租赁发票(工资除外,工资开具收据或提供工资表),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二五日。上月三零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结算单。甲方在接到结算单后次月一四日内审核签字,于次月一五日支付乙方上期租赁费。如甲方到期未支付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资料及安装要求制作基础,并安排人员配合乙方安装地脚螺栓及底座。
甲方提供安拆场地、搭设平台所需钢管、焊接电源及辅助材料、设备,为乙方提供安拆作业便利条件。
甲方负责将符合使用要求的电源接至塔机安装位置,并承担塔机使用的电费。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
租赁期间塔机所有权(使用权除外)归属乙方,甲方拥有塔吊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扣押、处置乙方塔机。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三名塔机操作人员吃、住。
第五条 乙方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机各项技术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乙方对出租给甲方的塔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保证塔机(包括附着装置等附件)完好、安全装置及设施齐全有效,并向甲方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及塔机技术性能表(包括起重特性表)。
按双方约定的进场期限提供塔机及附件,保证甲方能够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正常使用。组织对塔机基础的验收工作。在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塔机基础后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
负责塔机进出场,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塔机安拆、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枕木轨道施工。负责组织塔机安装完毕验收工作,并与甲方办理相应验收手续。
负责每天上下班对塔机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作好交接班记录,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周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负责每月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养,并认真填写塔吊检查表(塔吊检查表内容附于本合同后)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塔机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塔机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四八小时(含四八小时),如果超过了上述时间,影响了甲方使用,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塔机附着及顶升时,因乙方提供的标准节附着装置、撑杆等设施原因导致附着顶升时间超过三六小时,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租赁费。甲方每月必须保证乙方有一天维修保养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定期对塔机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在租赁期间安全、正常使用,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存档。
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进场塔机安全操作使用规程,负责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所配备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程作业,并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制度及塔机安全使用规程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有完备的用工手续,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如超过八小时以外,甲方需要塔机司机加班时,乙方必须确保配合甲方施工,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不能疲劳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否则耽误时间造成的损失从租赁费中扣除。
塔机主机进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甲、乙双方在设备起用通知书上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塔机交给甲方工地使用。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至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止,在此期间如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质量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保证在双方签署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算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塔机检测合格证明。
塔机的备案手续应按贵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相应手续的办理,乙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操作证及政府主管部门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乙方须自行购买塔机司机、地面指挥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对塔机进行投保,负责承担塔机在设备安装、使用、退场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原因除外)。
在塔机使用或停使等过程中,由于乙方违章操作或塔吊本身的缺陷、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除外)。
塔机在运输、安装、拆除的过程中造成的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
本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减项,双方以书面形式 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保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售塔吊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四五—五六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六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一零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三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四九零零零元。共计八一零零零。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一、每月三零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二五日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二、从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五六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三、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