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就范文网 简历合同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放款审核应遵循的原则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放款审核应遵循的原则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篇一.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二.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三.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篇

一.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五.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六.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七.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二篇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借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资金占用费的计收

资金占用费按月息 计算,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借款的.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指令,将前述借款支付至 账户,支付完成视为甲方甲方的借款支付义务完成。

第六条 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的偿还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

二、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 借款抵押物

乙方与丙方系夫妻关系,现乙、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其名下房产(位于 ,权字 号)作为借款抵押物。所发生的抵押费用由乙、丙方自行解决。

第八条 其他费用

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订立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三篇

一. 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 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 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继续检查。

六. 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继续监督。

七. 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四篇

甲方(被担保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方向 申请人民币 万元贷款,现甲方申请乙方为其提供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该笔借款提供担保,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事项:

(一) 甲方与 签订的编号为( )《 合同》,其中贷款本金 万元、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为 .贷款合同书

(二) 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甲方结清该标的借款本息止。

(三)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方式

在乙方出具相关担保文件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数项反担保方式,并签订相应的反担保合同。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之日起,即可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并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向反担保方行使权利。

(一)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财产权利抵押/质押反担保:

(二) 提供经乙方认可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法人连带责任反担保:

第三条 反担保方式所提供的反担保范围及期限:

反担保范围:甲方依照贷款合同应履行的全部债务;乙方依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应当或已经履行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反担保债权的费用以及依照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追偿的一切费用等。

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时终止。

第四条 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如下保证:

(一)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为其出具的担保书;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如甲方所出具的文件/资料出现任何虚假,甲方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三)甲方保证按期履行上述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乙方对上述贷款银行提交的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所附的任何文件、单据、证据所述之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

(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重大事项或个人资料的变动情况,保证接受乙方随时检查。甲方保证在贷款合同签署后按季度向乙方报送银行对帐单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 担保合同项下的索赔当上述贷款银行按担保合同规定向乙方主张担保权利,乙方确认有关贷款催收通知书或逾期贷款通知书真实的`情况下,无论甲方或反担保人是否反对或提出异议,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选择代甲方向贷款银行还款时,甲方及其继承人或债务受让人、反担保人不因乙方未向债权银行行使过抗辩权而免除其相应的反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从代偿之日起,每日按偿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罚金。

第六条 担保费用

甲方在此保证,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在银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签署之前,按照下列规定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同时缴存反担保保证金。

(一)担保费

担保费按银行发放贷款的 %计算,即人民币 元,每年一次收取,每年每次收取人民币 元。

(二)滞纳金

甲方应在双方正式签订担保文件的三个工作日一次缴纳担保费用。如延迟交纳未获乙方同意的,乙方按费用总额向甲方收取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保证金

一、在本贷款发放之前,甲方须缴纳贷款额的 作为保证金。此保证金由甲方筹缴。如延迟,乙方所收贷款额的 保证金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保证金,如甲方逾期支付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以此保证金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三、甲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保证金所产生的利息,归属乙方所有。

(四)其它费用

一、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确认后所办理的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咨询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偿还。

二、甲方在此是按照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期限收费,如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贷款到期后仍然无法解除担保责任或担保责任加重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贷款期限届满日至担保责任依法定或约定解除或届满期间的双倍担保费及滞纳金。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后果

(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本笔业务无法完成,乙方只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的五零%,余下五零%作为乙方劳务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无法完成本笔业务,则乙方全额退回所收取的担保费。

(二)由于乙方所担保的是甲方按期、足额的归还贷款,所以如因甲方未能如约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相关义务,乙方自接获贷款银行的贷款催收书或贷款逾期通知书之日起,甲方即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的款项包括不限于:

一、贷款本息、利息、罚息、复息;

二、担保标的额二零%的违约金;

三、乙方代偿款及代偿款利息;

四、乙方为实现债权所须花费的一切费用(评估、鉴定、登记、公证、保险、保管、运输、差旅、拍卖变卖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五、依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收取的担保费及滞纳金;

六、反担保债权实现后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差额。

(三)甲方、反担保隐瞒抵押物、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挂失、提前支取被查封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诉讼或仲裁、以设定担保物权等以及发生其它严重及职权实现事项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加以赔偿乙方。同时乙方有权就损失部分向甲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贷款银行与甲方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贷款银行允许甲方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三、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四、其它恶意侵害乙方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 义务的履行及权利的放弃

(一)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影响,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或债权给予主债务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均不应作债权人或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利的放弃或丧失,也不影响甲方、反担保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方要求乙方修改担保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上述贷款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担保期限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及其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如甲方与债权人达成任何未经乙方书面确认的新承诺,则乙方的全部担保责任即告解除。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或司法实践的任何变化导致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本合同任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强制性均不受任何影响,本合同各当事人届时应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成为非法、无效或失去了强制执行性的有关条款。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如在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与本合同的内容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争议、管辖和放弃豁免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_法律。

(二)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适当履行债务,甲方愿意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对本协议办理公证,该公证书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甲方将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如乙方选择不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撤消公证债权文书,或甲方行使诉讼权利,应当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通知

(一)本合同约定和法定的通知自送达受送达方住所时生效。

地址确认: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作被送达:

一、如系信函方式,则为挂号发出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

二、如系传真方式,则为传送之日;

三、如系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贷款银行接受乙方担保并与主债务人鉴定贷款合同之日生效。本合同至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结清时终止。

第十三条 其它

(一)乙方因为甲方担保事宜而签署的《担保函》或《保证合同》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各反担保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成为本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条款如与主合同冲突则以主合同为准,从合同未尽之事宜按照主合同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公证机关各执 份,均具有合同效力。副本按需制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五篇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受托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甲方所确定的(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万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发放并协助甲方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万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专户。由乙方开具委托贷款基金收据,交甲方存执。乙方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委托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加罚息等信贷制裁。加罚息收入乙方提取五零%作为手续费,其余部分由乙方划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

第九条利息和手续费。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利率,并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据此办理利率调整手续,并通知借款人。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甲方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由甲、乙双方和借款人达成书面协议后,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确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甲方所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四.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六篇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

(一)对乙方推荐前往甲方申请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并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保证在收妥消费者全部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同意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二)甲方与消费者签订《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借款合同》之后,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购买耐用消费品的款项(包括贷款和客户的自付款)划入乙方在甲方营业网点指定开设的基本结算户内。

(三)甲方划转贷款资金后,应及时将自付款转账凭证回单、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支付凭证(收账通知)、《_________银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申请书》(第二联)传真给乙方,乙方据以发货。

(四)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消费者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运转情况和其他资金信息。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七篇

一、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二、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三、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四、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八篇

一、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三、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四、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三零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五、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六、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一)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二)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三)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四)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五)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九篇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_________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人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人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人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人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人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人帐户之日。如借款人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人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人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息和费用

一.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算日为_________。计息办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二.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人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人帐户,则贷款人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三.承诺费:贷款人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人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并在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收。

四.管理费:借款人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五.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六.借款人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人有权主动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可计收复利。

第七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八条 保险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九条 提款

一.借款人按第二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一)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二)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三)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四)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五)已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六)自筹资金已按贷款人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账;

(七)未发生第十三条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提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_________元的整数,但最后一笔提款除外。

三.在提款期限内,借款人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四.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人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交贷款人。

五.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人同意。

六.借款人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七.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十条 还款

一.借款人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二.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

(一)企业自有资金;

(二)基本建设收入;

(三)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

(五)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三.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人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获得贷款人的许可。对不经贷款人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的承担费

四.借款人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人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人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人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人须按时向贷款人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人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人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在借款人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借款人监督支用。贷款人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是按_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二.借款人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借款人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人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人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

四.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五.借款人保证按时向贷款人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六.借款人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人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人,并立即清偿与贷款人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人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人随时有向借款人或借款人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七.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人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第十三条 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一)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二)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四)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二)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五零%的罚息。

(三)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

(四)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六)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下列情况均属贷款人违约:

(一)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贷款人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_________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上述担保人按贷款人的条件和格式向贷款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贷款人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承担费)。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

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双方修改合同或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一.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一)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

(二)抵押方式担保;

(三)质押方式担保。

二. 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果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四. 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 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 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 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 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 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 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 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 ‰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 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 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一)借款人不能按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

(二)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三)借款人所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或联营(合作)双方中止联营(合作)。

(四)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条款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一)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违约行为。

(二)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和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一零零%。

(三)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三零%。

(四)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金额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五)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六)向担保人索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借款人(甲方): (客户)

贷款人(乙方):

甲方经乙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政策,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贷款用于 等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一、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贷款月利率为 。合同期内贷款利息利率不变动。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将贷款发放给甲方。可以现金支付,或转帐。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到期按时去乙方业务办理处办理还息手续.

三、甲方如遇到资金周转问困难,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一五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五、甲方在借款到期时本金还不上。可以向乙方申请续约。乙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委托代扣

一、甲方因资金问题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时,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息日前足额办理还息手续;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一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四篇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二零%.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五零%.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放款审核合同范本 第一五篇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二、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三、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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