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就范文网 简历合同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浙江省建筑法实施细则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浙江省建筑法实施细则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篇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二、 施工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三、 质量标准工程质。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十、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二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风险提示:

对于承包方的主体资格审查应从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具有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等方面。最好是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公司主体。如果承包方是个人,存在以下风险:

一、本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建议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二、对方所雇佣的工人发生工伤,对方直接携款跑路,我方可能被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建议让对方给工人购买意外险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_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__________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明确约定好工程期限有利于保障工程进度,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另外,承包方如果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发包方也可以据此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在涉及工程工期的诉讼中,由于不同的原因所造成工期延误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在履行工程合同中,发包方应当对可能出现工期延误的情况专门制定制度作出书面认定,比如增加建设项目、增加工作量、提供原材料和其他条件的时间等方面的事项,以避免将来发生诉讼时无据可查。

五、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共_______天。

六、承包方式:风险提示:

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时间,以及明确约定拖延结算的违约责任,这样不仅促使发包方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而积极支付工程价款,同时也促使施工方积极完成工程,当出现发包方拖延结算、克扣工程款等问题的时候,走向诉讼维权的时候,合同约定也可以成为呈堂供证。

二、工程结算和支付

一、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按图纸设计量并能同业主结算的工程量为依据,临时工程以方案量并参照测量收方量为结算的依据。

二、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上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____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三、本合同外因设计变更或业主(或监理)原因而对新增项目的工程量与新增单价(或费用)在业主未批复之前暂不进行对乙方的计量和结算,最终的计量和结算以业主(或监理)的正式批复为准。

四、设计修改的新增项目如本合同内有相应单价的执行此单价结算,无相应单价的双方在施工前协商签订补充单价。

五、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下述费用后向乙方进行支付。

六、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的发票。

七、当工程结算达本合同工程价款总额的九零%(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在_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八、本合同工程质保金的支付: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履行完毕: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质保金后_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但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修复费用应扣除)。

三、工程进度

一、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

二、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三、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四、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由于自然条件影响或业主原因导致的工程停工、工期拖延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潜在风险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部分,乙方无权就此向甲方索赔。

六、工程实施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窝工、停工现象,除甲方调剂工作面以外所发生的窝工与停工的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检查、控制。

二、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检人员做好各工序的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三、乙方应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__________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甲方不予计量与结算。

四、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产品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可转入下道工序。

五、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乙方所承担的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______天内,乙方应按照监理、业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__________份,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资料不予竣工决算。

七、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相应的质量责任。

八、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为________年,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责任期内的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由乙方承担,可在乙方的工程尾款及有关被扣留的费用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被扣留的质保金不予退还。

五、施工安全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

二、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且被扣留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乙方应积极做好本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环保工作。

四、乙方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甲方,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施工材料、设备

一、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设备,按实际需要向甲方提供入场施工设备清单(含入场时间),并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二、乙方入场施工设备必须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需要,完好率不低于九零%,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因完好率低下或数量不足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以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四、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甲方强制乙方购买相应保险。

七、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全部义务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剩余款项。

八、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一)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合同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二)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三)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资源配置方案等。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督促乙方购买高危作业人员的人身伤害险、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和必要的第三者责任险。

二、乙方职责

(一)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二)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合同工程项目再分包(包括事实上的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既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索赔。

(三)乙方合同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应负责已完合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九、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将本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合同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计取违约金。

三、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签订分包合同应明确具体的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合同工程价款__________%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四、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五、乙方应及时发放民工工资,由于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按违约处理。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再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三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九九四版)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九一-零二零一)拟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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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印花税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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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九一-零二零一),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天。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年__月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年__月__日竣工。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条款;

二.合同条件;

三.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四.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五.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六.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七.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八.国家和本市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零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

第七条?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九条?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

第一零条?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五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三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一一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四八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二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一.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二.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三.不可抗力;

四.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三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一三条?工期提前。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定额工期提前____天、提前____%。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

第一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一五条?工程质量。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三零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一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四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二四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一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四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四八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二三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二四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二四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二四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一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二四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一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零条?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一零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

第二二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一九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一零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一一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三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二四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一.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

二.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

三.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

四.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五.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

六.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二四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五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一五天(重大设计变更前二零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二五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二二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五天内(重大变更一零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五天内(重大变更一零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一零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三零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七条?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四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五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一零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五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八条?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一五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一五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一五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三零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三一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一五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九条?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零条?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一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一零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二条?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二.索赔事件发生后二零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一零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一零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三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

第三五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四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六条?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发布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二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一零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八条?_____(如有时)。_____内容、_____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一五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一五天后每一零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零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本合同副本__份。

第四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工程项目一览表

---------------------------------------

|单位|建筑面|结|层|檐高?|跨度?|设备|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工程|积(平|?|?|||安装|造价?|-----|-----|

|名称|方米)|构|数|(米)|(米)|内容|(元)|年|月|日|年|月|日|

|--|---|-|-|---|---|--|---|-|-|-|-|-|-|

|?||?|?|||?||?|?|?|?|?|?|

|--|---|-|-|---|---|--|---|-|-|-|-|-|-|

|?||?|?|||?||?|?|?|?|?|?|

|--|---|-|-|---|---|--|---|-|-|-|-|-|-|

|?||?|?|||?||?|?|?|?|?|?|

---------------------------------------

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

|序|材料或||单|||?供应时间||?|

|?|或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送达地点?|备注|

|号|名称?||位|||年|月|日||?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四篇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二、工期

一、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二、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一)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二)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三)不可抗力。

(四)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

二、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五、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一、结算方式:

(一)承包方式:

(二)计价方法:

(三)合同价款(大写):

(四)结算方法:

二、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一、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二、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一、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二、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三、提供施工图纸套。

四、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五、发包人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一、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二、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三、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四、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二套。

五、承包方指派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一、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二、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三、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四、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一、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份数:

(一)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二)本合同副本份(发包方执,承包方执)。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_____承包方:_____

合同订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五篇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成内容:______层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分包工程:由乙方分包的工程必须另签合同。?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__万元。

工程造价在乙方编出工程预算书送达甲方三十天内审复,逾期视作同意,并按审定的预算造价为调整合同造价。?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止。实际开工期以甲方办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建设批文,办妥城监标牌,送达乙方之日起?天内起计,并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______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每个单项工程工期的起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如甲方提出赶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保修按_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安装工程半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______由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场地(仓库)。?

(三)?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四)?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给予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甲方将工程款按本条款规定划入乙方帐户:?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有关规定,甲方在合同生效后?天内,按以下规定额度向乙方预付备料款:?

一.?建筑工程按当年计划工作量三五%;?

二.?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按当年计划工作量(扣除设备价值)的四零%;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工程进度达到五零%以前(保括五零%),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付(收)进度款;当工程进度累计超过五零%时,每次按当月完成工程工作量的______%付(收)款。?

二.工程累计进度达到______%时,按合同工程量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进度达到______%时付(收)款______%,其余工程进度款由备料款抵充,余额______%待验收后结算____________万元待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付清。?

每次付款期限均在乙方提交工程进度表或竣工结算文件给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后______天内支付,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建设银行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报批手续。提供本工程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套给乙方。开工前______天完成“三通一平”,接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_份,机电设备安装图______份及有关资料______份,地质勘探报告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______套)。

二、开工前______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三、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算计划,并在接到预算之日起的三十天内(特殊工程六十天内)回复乙方,以此审定的工程预算为调整合同造价,作为向乙方支付工程备料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四、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因此而发生的增加费用(包括停工、返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造价。

五、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六、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材料积压等的损失。

七、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八、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一、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______天内编制工程预算送甲方审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二、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三、委派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四、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月(季)度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六篇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非典”疫情系不可预知的灾害,上诉人李培艳承租的宾馆停业,造成经济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并有西关居委会两委成员签字确认,该损失超出了市场风险的范围,原审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适当减免部分租赁费,于法有据。

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大庆筑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二零一七)鲁民申三二五一号

山东高院认为签约时对非典进行了预见和约定,不属于签约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势变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但从诉争双方签订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的《会议纪要》来看,该《会议纪要》明确载明了涉案工程时值非典时期,只能使用当地施工队伍,只能使用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的D、G图纸等内容。由此可见,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书》时,已经对非典时期的特殊情况做出了明确的预见和约定,因非典调整图纸等并非是签订《工程施工协议书》后另行发生的情势变更。申请人的主张因出现非典导致《工程施工协议书》不能继续履行,与已查明事实不符。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通力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二零一七)鲁民申一四九号

(一)修订重点

一.明确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至今未对公路水运工程“主体结构”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界定,导致各方对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理解和操作不一,在分包合法性问题上莫衷一是,多采用隐蔽分包、规避分包、变相分包等方式不规范实施,难以将实际分包“浮出水面”,成为制约阳光透明和规范化分包的很大障碍。

本《办法》重点考虑了相对缺乏市场化基础,如特殊桥梁上部结构、桥梁高墩,以及工艺相对特殊,如盾构法施工的隧道、水底隧道等,同时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市场实际,按照最为关键核心的工程受力构件、最为关注聚焦的质安重点部位为原则,通过专家论证、专题调研等方式,最终按照专业分类设定了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港航等六大类十四项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

二.明确施工分包资质资格条件

法律规定分包人要具有相应资质,但现有的专业承包资质都是按专业设立的综合性资质(如桥梁专业资质、隧道专业资质),而市场实际的分包人所具备的往往是专业工程下某一专项工程的施工能力(如桥梁桩基专项、隧道开挖支护专项),很难达到资质申报的要求,分包队伍的条件与资质设置难以匹配对应。

本《办法》以是否具备国家资规定的相应资质为区分界限,对专业分包、专项分包的资质、资格条件等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专业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二是明确专项工程的分包人应当具备与专项工程施工能力相匹配的相应资格,并根据《部办法》中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专项分包类别及相应资格条件的规定要求,优化设置了土石方、软基处理等二九个专项工程类别及对应的资格条件,以此合理推动分包的发展,将分包落到实处;三是明确劳务合作以劳务活动和劳务所需的小型机具为主,同时明确以专项分包实施的,分包人不得再进行劳务合作,以此进一步明晰专项分包和劳务合作的界限。

三.严格规范参建各方的分包管理行为

由于不得分包的主体结构的内容不明确等客观原因,部分承包单位对分包程序的执行不严格,如不履行分包报备程序或擅自分包给不合格的分包人等。部分建设单位刻意规避违法分包管理上的法律责任,采取对专业分包不允许申报、报而不批或者直接设定工程一律不得分包等条款,人为压制专业分包的正常进行,导致明面上的专业分包很少。

本《办法》着重对参建单位分包管理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强调,以有效管控擅自分包、指定分包等不规范行为。一是重点明确发包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一律不得分包或对分包作出不合理限制的条款内容,不得拒收分包申请,并明确对于符合要求的分包,发包人应当在约定时限内予以认可,以强化发包人分包管理责任的落实。二是根据《部办法》中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的规定要求,明确了报审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的相关材料,统一了备案表及合同格式。三是明确了参建各方在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过程中应履行的相关管理职责。四是明确了劳务合作的结算费用不得明显偏离市场正常标准,应以人工及小型机具为主,以此进一步强化劳务合作的管理。

四.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当前公路水运市场新出现的各种违法转分包行为,如母子公司之间转包、联合体内部转包等,原有的法律法规未作出直接规定,导致在发现相关行为时,监管部门不能够进行有效的认定和处理,直接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本次《办法》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进行了补充完善。一是在原《分包实施细则》的相关行为基础上,补充了对母子公司之间转包、联合体内部转包、以劳务合作之名行专业分包之实等七种违法转分包行为的认定处理。二是增设了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等的五种违规行为,如发包人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一律不得分包,施工相关各方违规擅自指定、超资质分包等的处理规定。

五.引导推动分包阳光透明规范

施工分包是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之一,由于其背后可能存在的经济利益等因素,相关各方不愿公开真实的分包合同,导致分包合同不够阳光透明,管理部门监管难度较大。

本《办法》结合我省“数字化”发展要求,对分包阳光监管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明确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在相应数字化监管平台进行登记。明确规定项目参建各方应当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合同管理,在阳光监管等数字化平台对合同信息进行阳光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以进一步推动分包行为透明度的提升。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七个方面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施工分包的范围。一是明确施工分包可以采用专业工程或专项工程分包;二是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市场实际,明确了不得分包的工程内容;三是对主要材料采购主体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二.施工分包的方式和条件。一是明确施工分包方式分为专业工程和专项工程分包;二是结合分包市场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内容相对较单一、质量安全较受控的原则,划分设定专项工程的主要类别,并明确相应资格条件。

三.劳务合作的范围和条件。明确了劳务合作实施的范围、方式以及劳务合作的基本条件。

四.施工分包的程序管理。重点对规范施工分包报审程序及合同信息登记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强调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分包人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落实。

五.劳务合作的程序管理。对劳务合作的报审程序进行了明确,同时对监理人、承包人、劳务合作单位的管理责任及有关要求进行了强调。

六.相关行为处理。一是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处理进行了明确,并细化补充了母子公司之间转包等七种违法转分包行为情形;二是结合管理职责要求,细化明确了施工相关方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

七.其他。明确分包人业绩要通过阳光公开,以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明确了本细则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解读机关: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俞跃海

电话: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 (以下称乙方)

为优质、快捷完成昌达停车场场平工程的施工设计及概(预)算任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停车场场平工程的施工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面的工作承包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二、 工程技术承包范围

场地平整及硬化施工设计。

场平土石方量的计算。

边坡防护施工设计。

浆砌挡土墙施工设计。

上述项目的工程量及概(预)算编制。

三、 合同工期

从甲方交接乙方规划图及有关项目资料开始至资料交工为止。

双方拟定施工合作时间为 八 天,即从 二零x年 六月 一日到 二零x年 六月八 日。

以上合同工期,包括节假日在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暂停设计的时间,不包括工程编制时间。

如工期超出 一 天,乙方应支付甲方超出工期的工程技术总费一%。

四、工程技术承包费用

施工设计及概预算费:按包干总价一一零零零(元),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计费。

工程项目更改增加设计及预算费根据工作量及造价经双方协商拟定。

五、双方的一般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管理单位全称: 被授权对本工程履行甲方义务和权利。

甲方负责交付规划图及具有资质测绘单位现场实测的一:五零零地形图全套及电子版,甲方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设计所需的真实资料及要求。若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要求超出规范等,所造成设计不符合现状及工程量不合实际等,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责任

乙方住址全称: 宜昌市夷陵区罗河路三三号 。

乙方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中断换人,乙方应提前 二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乙方负责本项目所需施工初步设计及概(预)算资料的编制。

在八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初步设计及概(预)算资料。

乙方配合甲方负责解释与交接资料编制。

六、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

乙方按合同专用条款保质按时完成甲方交待的施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所有费用(一一零零零元)。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其中一方违约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交由有相应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肆份,甲方执肆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王前利、浙XX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二零一九)浙一零民终八号

未对非典明确定性。

浙江台州法院认为工期延误及补贴由承包人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不支持诉求。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六)“非典”、高温、台风等工期延误补贴问题。王前利认为,华成公司前期桩基施工时严重偏位导致业主重新变更设计图纸,结合“非典”、高温、台风情况,应计入该项补贴三六一零零零元。华成公司认为,一审对王前利无法证明系其施工的或无证据证明包含在工程范围内的或无证据证明已履行法定义务的,都排除在工程造价范围外,是合理的。“非典”、高温、台风等工期延误补贴属于上述情形。本院认为,根据《协议书》通用条款,承包人在发生工期延误后,需在一四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据此可知,工期延误及补贴应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举证责任,但王前利不能对此加以举证,故依法不予支持。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时间房地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二零一一)浙民终字第三四号

一、从理论上分析此次新冠疫情具备构成不可抗力的特征

如前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次新冠疫情的爆发突如其来,各地政府纷纷采取严格的管控、隔离等措施,任何人甚至具有广博医学知识的医学专家都无法事先预见。新冠疫情的传染性较强,有不戴口罩可能几十秒就被感染的极端个案;“国际医学期刊柳叶刀一月二四日在线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于去年一二月一日发病”【八】,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一零日止,除了主要隔离阻断传播,尚没有特效药治疗此次疫情。“我国《民法通则》称为‘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法国学者称之为‘不可抗拒性’。我国学者解释,‘避免’是使得事件不发生,‘克服’是指消除损害后果。”【九】此次疫情对国民健康、经济生活、合同履行等都造成难以消除损害后果的负面影响。所以,此次疫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从理论上说此次新冠疫情具备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特征。

二、最高院曾就非典疫情发布的相关通知提供了参考价值

基于非典疫情与新冠疫情的相似性,二零零三年非典时期的司法实践经验对本次新冠疫情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就受二零零三年非典疫情影响合同履约的情况,最高院曾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一一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法(二零零三)七二号],其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v^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从上述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可以看出最高院区分了按原合同履行有重大影响及合同根本不能履行两种情况,对于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的,按合同不可抗力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非典疫情可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笔者注:当然,细细研读该条款,也可以看出,最高院区分不同的情况提出了情势变更(或者亦包括公平原则)、不可抗力两种处理方式,实际上最高院并未将非典疫情一律按不可抗力处理。]

尽管上述通知已经被《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一二月三一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六日发布;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实施)废止,但其中区分情况,适用情势变更(或者亦包括公平原则)、不可抗力处理争议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三、广东高院协办、北京二中院课题组的研究成果可供参考

二零零三年“非典”疫情,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正确处理“非典”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案件》中认为,非典疫情这种异常的事件,至少在目前,是人类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存在,其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是一种自然灾害。

四、^v^法工委的解答

在笔者截稿时,二月一零日^v^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室负责人,就疫情防控中社会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即“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笼统地分析,理论上新冠疫情具备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特征。如果新冠疫情导致合同根本无法履行,或者是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特别是在疫情严重的地区,或者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新冠疫情显然具备构成不可抗力的特征。新冠疫情对于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但如果新冠疫情仅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导致费用增加,则不应被归为不可抗力,例如在受新冠疫情影响不严重的地区,部分合同当事人在履约时虽然遇到困难,但经过变更、调整后完全可以继续履行的,则显然不能将新冠疫情视为不可抗力事件,此时更符合情势变更原则。同时如上述概念分析中笔者特别言明,基于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难以划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存在重叠,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不可抗力的异同需要区分,具体到个案中,不可抗力、情势变更难以区分,所以新冠疫情并不必然一定构成不可抗力,可能构成情势变更,甚至在个案中属于商业风险。

在笔者二零二零年二月一零日截稿时,就二零二零年新冠疫情部分地方法院有意见或解答,大致区分具体合同履约受影响等情况,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或其他规定,也与笔者查找的上述案例及本文论述的大致方向一致。笔者现摘录如下:

一、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一零】:

四、因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履约或履约对当事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依照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量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疫情的发展阶段、疫情与履约不能或履约困难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疫情影响的程度等因素,根据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二、二零二零年二月一零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依法妥善审理有关合同纠纷案件

二.由于疫情原因,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规定对相关情形进行认定。

三.确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控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的,应当依法按照《^v^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三、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解答【一一】:

问题:受疫情影响,消费者以情势变更理由主张解除旅游合同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因疫情严重,全国旅行社团队游业务和“机票+酒店”产品被宣告全部暂停,消费者此时可根据实际出行情况,与旅行社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旅游合同,妥善处理旅游合同纠纷,减少自身损失的同时,亦避免不合理增加旅行社责任。

问题:受疫情影响,导致商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此次疫情,可能导致部分商业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能正常履约引发诉讼。如确因本次疫情导致商业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可援引“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条款,主张解除合同、免除部分合同责任或者待疫情结束后继续履行合同,但须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政府交通管制、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等文件、新闻、短信、微信、现场照片或视频等,并及时向对方当事人发函告知相关情况,让对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且要保留通知的证据。

四、二零二零年一月三一日江苏铜山法院《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怎么办?》【一二】

在了解了上述基础法律问题之后,我们总结一下其实也就一句话:如果疫情会导致整个合同没有办法继续履行,那么可以尝试主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只是导致合同暂时不能正常履行,但不会必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对于继续履行合约面临显失公平的一方,可以尝试主张“情势变更”尽量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修订必要性

一.有效适应管理新形势新要求。随着我省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推动施工分包行为阳光规范、从严监管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提升分包队伍专业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典》以及交通运输部二零二一年修订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施工分包管理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随着交通建设市场不断发展,也出现一系列的新问题,如分包范围界定不够明确、分包方式和类别划分不够清晰、管理程序和行为不够完善、转分包行为的认定不够具体等,原《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已不能满足当前施工分包管理的实际需要,需要通过修订完善力求破解。

二.有效推进清廉交通建设。按照打造清廉浙江交通单元的标杆和示范要求,工程领域的分包市场管理需重点推进,有必要完善相应的制度要求,强化施工分包廉政风险防范,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施工分包行为,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三.有效落实违法转分包专项整治。从二零二一年起,我省重点开展了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转分包整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需要通过调整、完善制度来进行整体推动和提升,以切实有效整治违法转分包突出问题,规范分包行为。

(二)修订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上位法律法规及违法转分包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进行修订。

二.契合市场实际需求原则。从我省分包市场实际情况出发,引导分包队伍与市场需求更加匹配。

三.遵循市场健康发展原则。专业化的分包是今后工程建设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通过进一步培育专业化分包队伍,推动我省专业化分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七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本履约保证金由合同双方于年月日在订立。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署了施工合同,乙方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为保证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竣工日期竣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以及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

乙方应当按照中标合同总金额的%,金额:大写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此笔履约保证金由乙方通过支付到甲方,此款项不计利息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保证期后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按照合同相关约定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八篇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_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内容。

一、基础土方开挖,含机械、清土、换沙层、土方回填夯实。主体工程基础部份至上部结构钢筋,混凝土,砖砌筑,内外墙粉刷,外墙砖,层面砖,楼面找坪层,楼梯花岗石,屋面保温层,保护层,植筋工程,构件及构筑物工程,室外散水,散水沟,化粪池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砼养护工作等等。

二、钢管脚手架模板,钉子,铁丝,拉片,铗子,扣子,安全网,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三、机械吊机,含机械备案,砂浆搅拌机,闪光对焊机,切断机,竖焊机,弯曲机,调直机,平板振动机,振动机棒,电缆线,灯线,三级配电箱,打夯机,电缆线及灯线含材料费及一切费用。

四、井吊,搅拌机操作人员,由乙方提供,人工费由乙方支付。

四、设计变更及图纸修改增减工程。

图纸会审后所发生的图纸修改和设计变更产生的增加工程量大于一零零零元以上的按市场单价计算,小于一零零零元的不计。减少工程大于一零零零元的按市场单价扣减,小于一零零零元的不扣。

五、合同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一、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 /㎡

二、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建筑面积按云南省建设厅颁发的现行工程,结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计算。乙方进场基础工程施工完,按工程量的八零%支付上部结构,按每月进度工程量的八零%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九五%。其余款项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工期要求。

一、总工期: 天,进度按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工期为准,同时必须按项目部的旬、月、周进度计划要求执行。

二、延误进度处罚条款:按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要求。在施工中,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周计划计算。拖延一天罚款一零零零元,提前不奖。停电、停水、下雨、材料不到位则工期延误,无论以任何理由乙方擅自停工,罚款五零零零元。

七、工程质量要求

一、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工程质量不合格产生二次验收。验收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处罚:模板顶板为清水模,在施工中,如出现崩模及撑不稳垮塌,顶板不平。损失的材料费及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混凝土分项工程:浇筑时出现空洞麻面、脱节,不干整,裂纹,振动不密实,影响质量外观及公司形象处罚五零零零-一零零零零元。严重者清出工地现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四、砖砌筑分项工程:在施工中,未按图纸规范施工的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大面积返工,破坏,修补,材料按定额的三倍赔偿单价,按材料进行计算并处罚。

五、室内外墙体抹灰工程:未按施工技术人员底方案操作的,出现墙面空鼓,开裂造成大面积反工,修补,每平方米扣材料费一零零元并处罚一零零零-五零零零元。外墙砖,施工出现表面不干整,空壳,砂浆不饱造成反工。赔偿材料费的三倍,并每栋处罚五零零零元。

六、出现任何质量事故,不听施工技术人员指挥整改修补,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乙方自负。所有工程款,待交工验收后再进行结算。

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云南省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达到建设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九、甲方安全生产职责: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和提供安全所需要的生产条件。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标准,督促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做好班前安全技术交流并作记录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现时整改意见及措施标准,把安全生产放至首位,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安全生产职责:确保进场人员必须具备满足安全生产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接受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必须按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野蛮施工。遵守劳动纪律,参加安全交底会并作记录,参加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隐患定人定时整改正确使用三宝,四口,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若违章操作,违规作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质量保证金

签订施工合同日,乙方需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五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导致工程大量反工,影响工期,损坏公司形象返工的材料费。从工程款扣除公司形象损失费不够的从保证金中扣除,每处现一次扣一零零零零元。不够的,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后,一年不出现质量问题全部退还。

十一、保修责任。

一、 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一年属乙方承包合同内。

二、 若在保修期内,墙体出现空鼓,开裂,不平,由乙方负责维修。

三、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二四小时内乙方若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指派他人维修,费用从乙方尾款中扣除,若尾款不够,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 不属乙方维修部位,因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权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

十二、其它事项。

一、 乙方在基础开挖施工中,必须控制标高,若出现基础挖深的换砂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一名施工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施工人员管理施工,在施工放线中乙方各班组必须配和施工人员放线,钢筋,模板,主体,各一人,缺席一人每次罚款二零零元。

三、 材料计划由乙方在使用前一周提供材料计划,超出预算定额损耗的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四、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到材料节约,砖,砂浆,混凝土在运输途中发现乱泼乱倒,不听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现一次罚款一零零-五零零元,若干次出现给予重罚,并请出现场。

五、 各施工班组严守把关维护人格尊严,如发现偷盗行为将所偷盗的材料款按一零倍进行赔偿。并给予经济处罚,致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方可施工上班,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发现一次罚款二零-五零元。外来施工者,发现一次罚款二零元。

七、 乙方进场,甲方不提供食宿,由乙方自行安排,工地现场不允许搭建工棚和食宿。

八、 外粉施工中,砂浆落地灰必须早晚清收,如发现不收的施工管理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并以每小桶五零-一零零元罚款。

九、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堆放,工地内现场二次搬运由乙方承担。

一零、 电泵,蹦管由乙方保管,清洗。如人为损坏,丢失,被盗,由乙方赔偿。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具法律效力,工程完后,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更换施工班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工程结束后,付清尾款,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九篇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本合同协议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及其附件

四、本合同专用条款

五、本合同通用条款

六、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图纸

八、工程量清单

九、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三、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五、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七、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八、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二)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三)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五)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六)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七)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八)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九)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九、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二)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三)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四)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五)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六)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八)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九)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零、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一三、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一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一九、工程试车

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二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一)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二四、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二五、工程量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二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二七、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一)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二)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三)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四)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五)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六)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二八、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三二、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三五、违约

本合同中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四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三七、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三八、工程分包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三九、不可抗力

双方不可抗力的约定:

四零、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一)发包人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二)承包人投保内容:

四一、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四六、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四七、补充条款

附件一: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供应时间

送达低点

附件三: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又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共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年;

三、装修工程为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五、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六、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七、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爱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七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就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_民法典》、《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零篇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_建筑法》、《_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九九九-零二零一)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二零__-零二零一)(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一三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_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二零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二、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八、词语含义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一.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语言文字

标准和规范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严禁贿赂

化石、文物

交通运输

知识产权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二.发包人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人员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支付合同价款

组织竣工验收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三.承包人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项目经理

承包人人员

承包人现场查勘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履约担保

联合体

四.监理人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监理人员

监理人的指示

商定或确定

五.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措施

隐蔽工程检查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质量争议检测

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

职业健康

环境保护

七.工期和进度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

测量放线

工期延误

不利物质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暂停施工

提前竣工

八.材料与设备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九.试验与检验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现场工艺试验

一零.变更

变更的范围

变更权

变更程序

变更估价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暂估价

暂列金额

计日工

一一.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一二.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合同价格形式

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

支付账户

一三.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工程试车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施工期运行

竣工退场

一四.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申请

竣工结算审核

甩项竣工协议

最终结清

一五.缺陷责任与保修

工程保修的原则

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证金

一六.违约

发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一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的通知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一八.保险

工程保险

工伤保险

其他保险

持续保险

保险凭证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通知义务

一九.索赔

承包人的索赔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发包人的索赔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提出索赔的期限

二零.争议解决

争议评审

仲裁或诉讼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一般约定

二.发包人

三.承包人

四.监理人

五.工程质量

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七.工期和进度

八.材料与设备

九.试验与检验

一零.变更

一一.价格调整

一二.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一三.验收和工程试车

一四.竣工结算

一五.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一六.违约

一七.不可抗力

一八.保险

二零.争议解决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民法典》、《_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一篇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 __ 年 __ 月 __ 日止,共计 __ 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年 __ 月 __ 日

以上通用施工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二篇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一零.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一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一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一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一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一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一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一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一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一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零.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二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协议条款》;

《合同条件》;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七)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五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二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二四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四八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二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二四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二四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二四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四八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二四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七)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八)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九)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一零)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八)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五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三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二四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二四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三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________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五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四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二四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七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四八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二四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二四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四八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二四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 削减。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一零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 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五天内予以批准并通 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 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 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七天后向甲方代表提 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 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 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 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三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 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 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二四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 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 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 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 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五天内予以 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 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五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 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 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一一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 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 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 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 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 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 的经济支出。

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 工现场。

(七)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 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 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 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 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 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 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 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 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 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 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 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 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 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 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 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五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 按第三零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 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一零天内组织有关 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五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 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 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 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 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 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四五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六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七二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 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一零.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 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 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一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一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一零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 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 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 告后五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 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一五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 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 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 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一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一年。

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 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 %留存;

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 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一周内仍 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 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 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 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 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二零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 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 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 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一零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 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 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二零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 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一零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七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 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五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 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 从应答复的最后一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一零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 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二.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 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 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 以及临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 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四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 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二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 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 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或疏忽。

三.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二四小时内向 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 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五天向甲方代表报告一次灾害情况, 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 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 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 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 款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一.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一五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一五天后每一零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 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 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二零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 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浙江建筑合同范本 第一三篇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电话:__法人营业执照号:___资质证书号:___分公司(分部)地址:___营业执照号:_电话:__负责人:__职务:___签约人(或代理人)___电话:_____

依照<_民法典>、_<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三、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资料,以√或×表示,下同。)

四、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带给主材(见甲方带给材料明细表)。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五、施工资料:(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六、施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七、合同付款:(大写)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八、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三零%工程款__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四零%工程款______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二五%工程款_____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支付五%的尾款___________元。

九、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带给:

一、甲方自行设计带给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二、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一、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带给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二、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三、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四、带给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五、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及时带给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七、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一、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二、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带给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三、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四、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六、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七、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乙方支付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一、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三、若甲方增加工程资料,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一、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贴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二、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三、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一、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资料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五零二一零-二零__)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一零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二、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四、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五、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职责

一、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甲方承担。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职责由乙方承担。

三、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四、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职责。

五、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一零%支付,设计费按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一)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合同生效。

三、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附件一:补充协议;(二)附件二: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说明;(三)附件三:工程报价单;(四)附件四:设计(施工)变更单;(五)附件五:验收单(含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六)附件六:材料清单(含甲方供料和乙方供料);(七)附件七:工程结算单;(八)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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