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税被罚超九零零零万
此前有消息称网红主播偷税漏税被查,导致几大头部主播否认,现在新华社发布消息,称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六五五五.三一万元和二七六七.二五万元。
新华社援引杭州税务局稽查局的消息称,朱宸慧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
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八四四五.六一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三零三六.九五万元。
林珊珊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
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四一九九.五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一三一一.九四万元。
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
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一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