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二零二二 第一篇
按照目前模式,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旧停留在城管系统一家,各区直部门、镇街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长久以来,基层在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上普遍存在“上面热、下面凉,中间热、边缘凉,机关热、基层凉”的“温差”,造成这种“温差”的主要原因是各属地单位、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未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来主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二零二二 第二篇
按照居民小区不少于三零零-五零零户/座(具体数量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标准,由各街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目前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以建设分类屋(亭)进行升级改造,对选址位置不合理的应予以变更位置,新交付住宅小区自交付之日起即完成“撤桶并点”工作,园区内(分类果皮箱除外)不再摆放散桶,自六月起每月不少于二个小区完成“撤桶并点”工作。通过“点位提升、撤桶并点、两定一督”等系列工作的开展,逐步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二零二二 第三篇
鸠江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官陡街道示范片区内垃圾分类成效,继续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至湾里街道、四褐山街道。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撤桶并点、桶边督导”工作职责,对照示范小区验收达标标准,对存在不足的补缺补差,对前期配置不足或者规划不合理的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确保投放点位可供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同时规范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暂存点、大件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堆放点,让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二零二二 第四篇
各居民小区内仍存在较多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小区居民垃圾混投、乱扔仍为常态,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强。
(二)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足
截至目前,鸠江区仍存在较多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仅停留在表面,物业服务企业畏难情绪较大的情况;存在居民小区垃圾收运体系不健全,分类配套设施不足、设置点位不合理等问题。
(三)宣传督导工作不足
主要体现在社会宣传氛围不浓,居民小区内存在宣传督导员配备情况差、无督导员或督导员不在岗现象。部分督导员责任意识淡化、职责担当不强,未能有效督促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
(四)各级配套资金保障不足
与部分先进地区相比较,鸠江区各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配置不足,部分街道仅依靠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奖补资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无法有力保障“定时定点、桶边督导”工作开展及市分类办《芜湖市二零二二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中相关任务部署。
垃圾分类工作总结二零二二 第五篇
五月一日起《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联合相关区直部门开展“进机关、进社区(小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餐饮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等)”专场宣传活动,并在党政机关、校园等公共机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活动,在小区张贴相关公示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户外公益性广告,推动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见实效。同时,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责任,对违反《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责任单位严格执法,并对处罚情况进行通报,营造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
(三)提升监督管理能力,保障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采用“清单式”监督+“销号制”管理模式,在示范片区范围内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台账,厘清问题清单,督促属地、主管部门对摸排问题立即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并举一反三,保持长效,同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回头看”机制,做到管理可追溯,过程有监控,切实提升鸠江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效。